职位超市  新手指南 | 收费标准 |首 页|
 
监督检查显示:35家企业仅4成员工有劳动合同
时间:2007-6-25 15:30:41 作者:海口人才网 点击: 评论
6月21日消息:全省自5月底至6月上旬开展的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显示,我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容乐观,抽查的35家在省工商局注册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仅有41%,同时还存在合同不规范甚至违法现象。

  据介绍,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据,同时起到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行为的作用。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将成为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因此劳动合同绝不是可有可无的。

   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检查情况来看,检查涉及劳动者6939名,其中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人数6204人,参保率达到89.4%,但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2845人,签订率仅41%。位于海府路的南亚广场商业管理公司,60名员工均未签订劳动合同。

   检查发现,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在这2845份合同中,大部分期限在1年以内,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在签订的合同中,有些约定内容不规范甚至违法,如必备条款不全,劳动报酬条款不写明具体数额,有的单位甚至剥夺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文本的权利等。某床上用品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中,只规定了员工的义务,而对员工权利没有提及,显然违反了有关法律。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但是,有些进城务工人员由于不懂得劳动法律的规定,不重视订立劳动合同;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不与被录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坚持把住订立劳动合同这条底线,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Copyright © 2006 - 2007 海口人才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