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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满 女职工孕产期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
时间:2007-8-4 17:00:48 作者:海口人才网 点击: 评论 |
8月3日消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产、哺乳为理由来解除其劳动关系,也不得降低其工资,这是女职工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海口市总工会主席在今天的椰城纠风热线直播现场提醒广大女职工,如有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可以到海口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66237804或12351进行投诉。 该相关负责人同时提醒广大女职工,有些单位老板的确不懂这些相关规定,市总工会会出面跟相关单位解释政策规定,最大限度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