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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设业"卖牌"严重 不签劳动合同玩潜规则
时间:2007-6-25 15:28:19 作者:海口人才网 点击: 评论
日前海南省人劳厅、省总工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劳动用工监督检查专项活动,今天记者从省劳动监察总队获悉,这次检查发现大企业劳动用工比较规范,但小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较难得到保障,尤其是建设领域存在“卖牌”发包工程现象,使农民工权益受损。
  
   大企业参保率达到89.4%
  
  据悉,这次检查共抽检企业35家,走访职工163人次,涉及劳动者6939人,结果显示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人数6204人,参保率达到89.4%。
  
  据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的情况看,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劳动用工合同化和规范化,职工基本都参加了社会保险,像金海岸大酒店、贵族游艇会等大型用工企业,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多数都订立了劳动合同,并都能较好地遵守合同约定,遵守劳动时间的规定,按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工资标准均高于本省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各项权利基本得到保障。
  
   省属企业仅四成签劳动合同
  
  在此次对省属企业的检查中,35家用人单位聘用员工6939人,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仅为2845人,签订劳动合同率仅为41%。位于海府路的某商业公司,有员工60人,均未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单位强调“潜规则”,随意约定试用期,并以此为由在试用期内不与劳动者办理录用手续,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续订劳动合同还设立试用期,甚至干脆不续用,以此逃避劳动部门的监管。
  
  同时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还发现,劳动合同短期化明显,签订内容不规范,有的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在签订的2845份劳动合同中,大部分期限在1年以内。约定的内容不规范,甚至违法。如有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有些劳动报酬条款没有写明具体数额,有的单位甚至对劳动者的享有的权利和企业履行的义务不对等。监察员吴定文给记者举了一个实例,在检查海口青年路一家床上用品厂时,这家有60多个员工的工厂,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只列有要求员工应履行的义务,却没有一条员工应享有的权利,对于这种不合法的劳动合同,被劳动监察员当场责令整改。
  
   建筑单位“卖牌”坑苦农民工
  
  本次检查中,检查组采取工地察看,走访现场施工农民工的方式对8家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没有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检查发现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的“卖牌”现象,即个人老板挂靠某个建筑单位,利用该公司名义竞标工程和项目、招录农民工,建筑单位坐收挂靠费,由于挂牌单位和现场施工单位属于“挂靠”关系,现场施工均由个人老板说了算,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等难以有效落实。在对8个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中,现场施工农民工有1763人,单位均没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参与工伤保险人数不足300人。
  
  有关人士指出,对于建设领域的“卖牌”现象,开展一次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全面检查,同时和建设部门联合,开展对建筑施工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造册登记,严格控制个人老板临时挂靠竞标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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