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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介入 农民工讨回工资70万
时间:2008-1-16 12:10:18 作者:海口人才网 点击: 评论
1月15日消息: 1月15日上午10时,农民工何善从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手中接过2.3万元的工资款时,顿时喜上眉梢:“可以过个安心年了。”

  与何善一起在海口市海垦路绿海佳苑小区干活的其他90多个民工,今天都同时领到了被拖欠了1年多的工资,总额近70万元。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去年12月17日,绿海佳苑小区工地数十名民工反映说,他们已被拖欠工资1年多,多次向老板讨要都没有兑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迅速派人仔细调查,发现该小区工地民工被拖欠工资主要原因是包工头王某擅自挪用了投资商支付的工程款。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介入调查后,绿海佳苑小区投资商海南冠美房地产开发公司积极配合,主动承担支付被包工头王某挪用的农民工工资。据了解,14日,冠美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给农民工支付18万元工资,15日再次支付51万多元的工资款。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人员提醒说,当出现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时,农民工应遵循正常渠道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不要采取聚众闹事的方式。同时他还提醒投资商注意防止包工头擅自挪用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他介绍说,投资商应当按月给农民工发放工资,发放工资时要造花名册,领工资的人都要一一签名。同时要在工地张贴公告,将有关事项告知农民工,防止包工头私下拖欠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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