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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务工证明 海口农民工子女年年交借读费
时间:2008-3-8 0:40:48 作者:海口人才网 点击: 评论
3月6日消息: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我国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提议, “应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近年来,我省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愈加重视,但在子女入学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农民工们渴盼子女入学路更加通畅。

  农民工子女读书有保障

  去年三万孩子城市上学

  记者从海口市劳动部门了解到,目前海口有外来务工人员30万左右,而且这个数字还在增加。随着这个劳务大军的进城,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一点就是农民工子女的教育。

  我省历来重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4年,我省发布了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把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并就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条件作了详尽的说明。

  2006年,我省又公布了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方案》,再次强调要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方案》强调, “输入地要承担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在入学条件、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等方面与城镇学生一视同仁。”

  这些措施的出台,打破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 “坚冰”,不少从农村随父母进城的孩子纷纷圆了读书梦。据悉,去年海口共解决了32514名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

  今年,海口市政府还计划兴建新玉沙学校、西海岸小学、琼山中学高中部,并加快琼山侨中、琼山一小等学校扩建项目的工作进度,以最大程度增加基础教育学位供给。

  打零工拿不出“务工半年”证明

  儿子读书年年交借读费

  记者近日调查得知,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虽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亟待解决,突出表现在 “借读费”的收取上。

  根据我省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但需符合四个条件:1、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2、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3、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4、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

  在实际操作中,前三个条件容易举证,但由于农民工的工作具有不稳定性, “在县、市 (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这条很难举证。不少农民工向记者反映,由于这条难举证,他们的子女在学校被长年收取 “借读费”。

  云南籍农民工老吴便遭遇了这种苦恼。5日中午,老吴告诉记者,去年3月,他从家乡来海口打工,因和妻子离婚,8岁的儿子小天跟着他前来读书。当时,小天被安排到附近一所小学读书,当时学校收了借读费。一年的时间快过去了,今年新学期开学,学校还让他交借读费,老吴对此深表不解。当天下午,该校负责人向记者解释,他们无法确认老吴是否 “务工就业在半年以上”,因此还要收费,除非老吴拿出证明。

  “我天天在外面打零工,怎么证明?谁来给我证明?”老吴只能一声叹息。

  农民工期待政策细化

  期待多建农民工子女学校

  今年1月,海口市出台规定,“借读生费每人300元/学期。”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学校对农民工子女采取 “一次性收费”。

  一农民工子女在某小学三年级就读,刚入学一年,学校就收了他借读费1500元。对此,该学校解释: “从三年级到六年级的费用,我们一次性收了。”记者质疑: “现在该学生不符合免费条件,但万一明年具备了免费条件,怎么办?学校会不会再把多收上来的费用退还呢?”校方表示不能作出明确答复。

  不少农民工表示,政府的政策是好的,而针对实践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还需要做出更细致的规则,并设置配套的监督执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这些政策的精神落到实处。

  此外,湖南籍农民工老张等人表示,他们建议海口多兴办几所农民工子女学校,增加农民工子女的就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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