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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06高招新变化
时间:2006-7-31 16:40:42 作者:海口人才网 点击: 评论
   教育部日前出台2006高招新政策——《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高考报名条件、体检要求、科目设置等没有变化,但在录取加分等方面主要有以下变化。

  变化一:录取加分项目调整较多。

  2005年高考加分政策其中一项规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而在2006年加分政策中,这一类参加竞赛获奖从而享受高考加分优惠的考生扩大为: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今年对于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政策也有较大调整。例如2005年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今年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去掉“城镇”限制,范围扩大到所有的退役士兵,同时取消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这一项。具体政策调整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变化二:改进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工作。

  今年所有高校在本地和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将全部实行网上编制、执行和管理,录取期间对招生计划的调整也须使用专用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编制、调整、执行的宏观监测和调控。

  同时,教育部要求高校招生计划增量优先向中西部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份倾斜。努力使高校招生计划在区域、专业等结构分布上更加科学、合理,并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

  变化三:分段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有望推广。

  今年教育部指出:考生志愿填报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为此要求各省级招办和高校要通过分段多次公开征集志愿等办法,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和新生报到流失率。这意味着以往只在部分省市区试行的分段征集考生志愿等做法,今年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变化四:新生流失率超10%可补录。

  去年教育部规定,各省级招办对所有高等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少数开学后新生报到率较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有关省级招办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

  今年高招对本科层次招生同样严格规定,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但今年首次明确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高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后,有关省招办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要求,组织专科层次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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