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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申请法律援助 无需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时间:2007-6-25 15:26:26 作者:海口人才网 点击: 评论
6月22日消息: 农民工因维权环节多、成本高而放弃维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今天在琼海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提出,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重点仍然是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伤赔偿等问题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我省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的有关通知,明确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请求工伤赔偿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据了解,一般法律援助对象需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申请法律援助之前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本次会议要求贯彻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新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简化程序,对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请求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确保需要法律帮助的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会议要求,了解并掌握当前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和特点,以着力解决与农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出发点,尽快完善针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审查的标准和经济困难证明制度相关操作办法,使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会议还要求,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要注意创新法律援助的形式,采取代书、诉讼指引、非诉讼代理等服务方式,降低法律援助的成本,为农民工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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