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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决下岗职工残疾人就业 可享税收优惠
时间:2007-7-28 9:37:18 作者:海口人才网 点击: 评论
海网7月25日消息:下岗职工、残疾人就业可在国税方面享受系列优惠政策,支持他们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也可享受有关国税优惠政策,这是海口市国税局局长陈如通今天在海口纠风热线直播现场接受市民咨询时透露的。

    陈如通介绍,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在国税方面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与此同时,他们在地税方面还可享受一些政策优惠。

    据介绍,有关规定同时明确安置、招聘残疾人、下岗职工就业的单位,在国税方面也可享受一些优惠政策。招聘下岗工人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等,如已缴纳社会保障费可按实际缴纳人数给予定额扣减营业税、教育税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并可上下浮动20%。据此,目前海南确定的税收扣减定额是每人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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